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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杂谈(2011)

2026-11-02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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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会想起那张可怜的稚嫩的脸。其实是在百度百科里面看到的,当时的案件很轰动。所有人都在微博上磨拳搽掌等待二审到来。初听的时候也十分愤慨,也欲置之死地才畅快。因关注的比较晚,是一审之后。于是我便百度了下,了解案件的始末。只是网页一打开的时候,看到蓝底的一寸的相片上,那张稚气未脱的白净的脸,五官小小的,眼睛是不带笑的,是内向的有些怯懦的遇事会慌张的爱哭的脸,忽然有些明白了的样子,愤怒的情绪也一下子冷却了,那些文字很苍白地没有进到我的脑子里。网上个个插着腰伸着食指骂的样子也变得模糊了。身为同龄人,在同一社会背景下长大的,很熟悉这样气息的脸。

到了独立的年龄,却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很多很多这样尴尬的长成的大孩子。

教育确实是很难于拿捏的一个东西。我们的父母或者过于溺爱和骄纵,像“李”案里的主角,或者是过于严厉和加注过多的希望如这个案件。论事件的后果,两件的恶劣程度似乎很明显。但是犯错后的态度和心理呢?“李”案里的孩子,过于骄纵,从小没有被压抑住蛮的天性,引导一种善的理性的心理,平日里骄宠着,遇事父母摆平,其实这类纨绔子弟,悔悟很难进到他们的心里。

对于教育过分严厉的家庭,我们很熟悉这样的一幕:在外惹出点儿麻烦事儿了,父母就把孩子保护在家里,临出门前先来一句“给我好好呆着,回头再收拾你。”然后就出门为孩子膳后去了,孩子在家里心惊肉跳地等待着事情的结果和即将到来的惩罚。惹事的主角与膳后的主角不是同一个,甚至,孩子连当个配角的机会都没有。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怎么可能有担当?除了六神无主,心里最害怕的还是父母的责罚。这个案件,家庭教育是过于严厉,背负过多的希望,其实在理性层面上,这样的孩子或者比上面那个案件的主角更容易悲天悯人一点儿,但是在他心理,对这种严厉的恐惧程度压倒一切,在那种情况下,极度的恐慌和惧怕像黑洞一样吞噬了他,失去了理性,激发了压抑着的最原始的残忍的一面。他并没有比别人更十恶不赦,只是发生了这么极端的事情让他把这类教育背景下孩子的性格的缺陷激烈而残酷地暴露出来。他只是一个代表而已。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一个在性格上精神上如此羸弱的大孩子,至死前夕他也没有得到过任何一个人愤恨以外的眼神。包括他的父母。后来看他父母的采访视频的时候,他的父亲说,他在死之前想把眼角膜捐出,父亲说你还是带着你所有的罪恶走吧。这是一个真正自私冷漠的父亲,即或对自己的孩子有爱,也敌不过他心里的期望和舆论的眼光。爱原是世界上最不需要道理的东西,不是你做或者不做什么事情就会产生或消失的。即或十恶不赦,被全世界人视为垃圾,爱你的人也终是爱你,会失望会痛心会含着眼泪看着你得到惩罚,但是这些情绪以外,爱依然未减。他,没有感受到这唯一的天经地义的温暖,带着一世的冰冷走了。

废除死刑也许是最残忍的法律。对于受害家属而言,骨肉分离已经是十分痛苦,手刃仇人必定是最深层的渴望。只是一切还需得走法律的路子,但是如果法律没办法给出最后的一点公正,那简直是对活人长期的一种最残酷的心理折磨,生不如死。对于人而言,死反而不是那么可怕,最可怕的时候长时间的心理折磨。毕竟人的理性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持的,超过一定的负荷便会失去控制,这就很有可能激发更多冤冤相报的恐怖的血案。有少数的人是主张废除死刑的,不能说他们伪善,只能说没有充分理解人的心理。极善良的人往往抱持着一种一厢情愿的天真极力地争取一些事情,反而往往忽略了一些最本质的东西,合乎规律的才是最适宜的。人性如此复杂,自然不能把每个人的心当成水晶来考虑。

二审的时候,我也在微博上看直播。重复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不是他死,就是法律亡。”由于宣传的作用,事件只变成一个背景,问题已经上升到全民仇富和对出于对法律的不信任而对抗的一场拉力战。没有人关心过他的脸。他是所有人的高尔夫球,挥杆打他只是一个动作,目的是远处的那个洞。我们总呼吁法治,但是法在这片土地上确实是难以有独立人格的,我们的文化决定了的。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就像全民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影响着个体,而民族文化影响的是所有人的观念人格、思维方式。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循环,不是一朝一夕一人之力可以去改变的,除非有一种异常强大的外力迫使这个循环被破坏。文化的精华能一代一代传承,糟粕也是一个重复的怪圈。尽管近代以来,舶来文化强烈的冲击,使得我们原来的一些观念被猛烈地打破,但是毕竟在这一片深厚的土地上生长着的,那种文化是融在骨子里的。这或许是现在人最痛苦和矛盾的原因。一面接收着新事物新观念的冲击,强烈地渴望能朝向那种积极民主,而另一方面却无法摆脱固有的根子。

人总是这么矛盾的,发生在自己身上,总希望能有一条生路可以走,也庆幸我们特有的关系文化还能有一线生机。但如果是旁观别人,我们却激愤地去批判这个傀儡的法律。很多时候我们很急于表现人性光辉的一面,习惯于群起而攻之,目的达到之后却不知该如何收场,更多的人则发出一堆唏嘘。相信这个案件过后是有不少人开始感念和可怜他只是一个不够成熟的孩子。不是对他生命的结局,这个生命的结局只是他对自己的这个错误付出的全部的也是理所应当的代价。只是在对事件本身,他不是只背负了他自己的责任,而是背负了整个社会对一些道德的贫富的现状的愤怒和对法的信任危机。

人入狱的时候总是被打扮成一幅囚徒的样子,让人一看就觉得他必是个犯罪的不良分子一样,当他们出现在公众面前,这种印象让我们不自觉地带了一种偏见。没有什么人天生就是杀人犯的样子,但是或者说人天生都是杀人犯的样子,因为动物残杀不需要理由。我并不相信人之初性本善或者人一生下来就是罪恶的,我更愿意相信,人之初性本真。我们总爱孩子可爱的天真,善良多半是懂事儿以后的事儿了。孩子更像一只天然的小动物,照着自己的天性在舒放生命。他们会记仇会无缘无故打人会欺负小动物会虐死一些小生命,但他们是无意识的。他们只是更接近动物性。人像是一棵树,天生很多分支,后期的教育引导了某一些分支茁壮成长而压抑萎缩掉一些分支。所以人不是天生道德天生理性。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怪癖,或者只是我们称之为怪癖,其实那些只是潜藏的被压抑的本真。与生俱来的东西总是最难以克服的,人一辈子总在和自己身上的劣根性做斗争。或者也并不能叫劣根性。本真本是没有什么好坏之分的。只有符合不符合自身的价值观的问题。人常常痛苦或者就是生就一副动物的形囊而有一颗人类的脑袋。

后来的小悦悦事件,那18个被口水淹没的路人。尽管我不尽信这样的报道,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医生和刽子手,可以看到一堆血肉模糊而淡然处之,多数人的本能反应应该是惊慌失措地尖叫或者完全说不出话。激愤的人传播信息的时候,所表达的事件的严重性不可免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失真,很多东西都被无限放大甚至妖魔化了。当然事件的结果还是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冷漠的结果,道德沦丧确实是现在一个深重的话题,借一个事件来树一个典型也常常是时代社会需要的结果,就像雷锋形象的树立也是当时需要一个无私的道德的楷模来激励全民,这个事件则赤裸裸地扔出一个社会问题。其实18个冷漠的路人和第十九个可爱的路人,不是一个绝对数问题,而是说明了一个普遍冷漠的比例。我们这些伸长脖子指着别人骂的人,有几个不是借着激愤的情绪掩饰自己的冷漠,遮羞布而已。

中国之君子,明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我们在宣传的时候总是无限拔高道德地标准,确实有存在一些少数的人可以做到我们树立的道德楷模形象的标准,但是我们却不能用这样的标准来要求社会大众,让人踮起脚尖才能达到的标准,维持不了几秒钟便会崩溃的,只有让人能稳站着便能触碰到的标准才是好的标准。我们应该重读两千多年前先师孔子关于“子贡赎人”和“子贡受牛”的教育的故事。由于一些不可言说的原因和需要,我们平时所看的书所受的教育总存在着特定的导向,许多文化的宣传也被有意识地一极化了,许多先贤的言论被断章取义了,历史也存在着一定的偏见。许多浅显的道理祖先们早就悟出了,只是这部分影响被弱化了,我们常不去注意而已。